问题 |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怎么写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调解书应按以下内容及顺序书写:1、标题。2、事故时间、地点。3、双方身份信息。4、事故发生经过及双方损失。5、责任认定。6、具体赔偿事项。应包括具体赔偿项目、赔偿金额、赔偿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7、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公章。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核心内容是关于赔偿事项的约定,受害人在调解时应提出合理赔偿要求,如果受害人提出法律法规中不存在的赔偿项目或者其他过分要求的,交警部门可以拒绝主持调解。赔偿义务人原则上按照其承担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调解书中应尽量约定赔偿费用一次性支付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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