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认抚养权是否不存在血缘关系 |
释义 | 确认监护权不存在血缘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不同于一般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他们有婚姻关系和教育关系,但没有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可以解除。由此推断,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亲)和继母(父亲)都要求抚养子女,监护权归生父母所有。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受过抚养教育的继子,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一、继子女要不要赡养继父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一致,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而成立拟制血亲(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拟制血亲关系原则上不能自然解除。即使继母与其生父或继父与其生母离婚,但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的抚养关系不能消除,继子女对已离婚的继父或继母,仍应尽赡养义务。 二、婚前财产继子可以继承吗? 婚前财产继子不一定可以继承。如果继子与继父母形成了父母关系,则在继父母死后,继子可以继承作为继父母的婚前财产;如果继子没有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则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全部或部分,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 另外,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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