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监狱管理规定,服刑人员在过年时是可以有一定时间、次数的和家庭人员通电话的、写信件的(通话通常只限于拨打座机电话且全程有监听)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法律依据:《监狱法》第七条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