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执行的全国统一的作息时间,星期六和日除值班人员外休息,因此,你要被拿身份证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早8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 派出所工作职责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本镇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分析、研究全镇社会治安形势,准确掌握影响和危害辖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县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掌握辖区内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组织、协调和参与对辖区内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和处置,以及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破。 五、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依法管理、指导、监督和参与查处辖区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七、依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外国人、口岸边防检查和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