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办事流程:1、申请:由申领人凭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二代证”。 2、受理:派出所户籍民警认真核对《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及申领人的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户籍民警受理申领人“二代证”,并当即上传制证信息。 3、制证: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对派出所上传“二代证”信息进行审核,市公安局对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完毕的“二代证”信息数据打包并上传省公安厅制证中心,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作“二代证”。“二代证”制作完毕后,发放至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通知申领人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