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只写老公的名字妻子有份吗 |
释义 | 房产证只写老公的名字,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的,妻子有份。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老公)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妻子有相应份额。 一、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父母对一方的赠与,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是双方有约定,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父母购买的不动产属于谁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结婚后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之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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