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中的调解和裁决各有好处。调解的好处是程序简单、双方的自主权较大、解决争议比较快速等;而仲裁的好处是程序规范、当事人更容易遵守仲裁裁决等。因此具体是调解还是仲裁结案,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庭的指导下依法仔细地抉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