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农村土地出租的期限有多久 1、耕地的租赁期 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 2、草地、林地的租赁期 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二、农村土地能否租赁用作非农建设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