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宪法》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法律,是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根本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妇女行使政治权利的主要途径和形式包括: (1)选举、监督、罢免人大代表,通过国家权利机关管理国家事务; (2)以干部身份直接管理国家事务; (3)通过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途径和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 (5)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6)参加妇女组织、工会、共青团等,参与民主管理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