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连带责任的认定标准如下: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3、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必须不可分; 4、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5、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