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员工购买的人身意外险可否免税 |
释义 | 1、单位给员工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对于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他人身意外险不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允许扣除的商业险,因此企业给全体员工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险不得从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人身意外险赔偿标准有哪些 人身意外险赔偿标准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人身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购买的电视机不是原装机消费者可否获得赔偿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同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也有明确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也就是说,商家如果故意隐瞒其所售商品的真实情况,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此外,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因此,购买的电视机不是原装机,消费者可以获得赔偿。 怎么确定给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的平均收入酌定。 (三)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四)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五)交通费 (六)住宿费 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七)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印花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最新的印花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是: (一)对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二)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三)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四)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五)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六)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七)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该内容由 孙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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