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服务对象在健康管理中的权利: ①合理的、平等的健康保健权。 ②知晓健康管理相关措施及进程的权利。 ③保护自身正当利益的权利。 ④要求保护秘密和隐私的权利。 ⑤要求赔偿健康损害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人格尊严是人格权的重要内容,是人格利益的集中体现。宪法对人格尊严的规定,为我国日后完善隐私权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 第三十九条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是宪法对公民私生活免受干扰的规定。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究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