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证的监护人有什么作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残疾证的监护人有什么作用 残疾人证联系人不一定是监护人。监护是为了监督、保护未成年人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其中,承担监督、保护义务的人称为监护人,受监督和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人一般由与被监护人有亲密关系的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肩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二、办理残疾人证必备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残疾证必备的条件是: 1.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2.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三、办理残疾人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残疾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领人2寸免冠近照3张; 3.个人医院病历; 4.已领取残疾证后想再次评残升级的,必须持证满一年后才可重新申请复评。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