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纠纷不会当庭宣判。案件在法庭上宣判的概率很低,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案件相对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这些案件大多适用于小型诉讼程序或简单的程序审理。由于中国法院组织法规定了审判委员会,法院审判委员会需要讨论重大案件或疑难案件,形成判决意见。因此,对于重大案件或疑难案件,一般不可能在法庭上宣判。 一、审判长是什么职位 审判长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审判长不是固定的职称,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而临时设定的。审判长职责一般有:(1)担任案件承办人,或指定合议庭其他成员担任案件承办人(2)组织合议庭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庭审准备及相关工作;(3)主持庭审活动;(4)主持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5)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依照规定程序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6)依照规定权限审核、签发诉讼文书7)依法完成其他审判工作。 二、没有当庭宣判是什么情况 没有当庭宣判可能由于案情较复杂。法院未当庭宣判,一般会定期宣判。当庭宣判是以案情简单、案件事实清楚、法庭已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并能正确使用法律等为前提条件。具体情况如下:1、按实际情况,如果没有当庭审判,人民法院会定期进行审判,具体日期请自行与人民法院进行确定;2、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3、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