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显名代理,"隐名代理"的对称。又称"露名代理",通常指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公开被代理人姓名身份的代理。代理人不公开被代理人姓名身份但表明自己具有代理人资格的情况,在大陆法系国家,也被称为显名代理。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直接承担,故又称直接代理。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如电器产品的代理商制度。 如果被代理人的产品给买受方造成损失,则被代理人显名,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当被代理人无力赔偿或无法赔偿,由代理人垫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