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条件 |
释义 | 离婚条件如下: 1、协议离婚: (1)夫妻必须就离婚,子女以及财产的有关问题达成共识; (2)并同时持有关证件和证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3)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对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2、起诉离婚: (1)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 (2)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 (3)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5、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6、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 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1、军人的配偶如果要求离婚,必须经过军人同意,如果竟然没有触犯重大错误的,是不允许离婚的; 2、父母的关系跟子女是断不了的,所以即使离婚之后,还是有抚养父母的义务; 3、在离婚的时候,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定要双方协议达到共识,如果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在离婚之后,如果男女双方又想重新恢复夫妻关系,那么这个时候一定要到婚姻登记处再一次进行复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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