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构成要件 |
释义 |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既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也希望发生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未获解救的结果。 一、如何确定构成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 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4、客观上表现为具有解救义务的行为人没有履行解救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二、阻碍解救绑架儿童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四个构成条件包括: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儿童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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