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主动联系执行机关,再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尽快处理。有可能是接案之后被撤案了。根据一般规定,取保到期后,应当立即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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