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押金条遗失后不退款是否违法?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的公平交易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和第八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并且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如果押金单丢失,当事人只需向对方提供一份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即可。 法律分析 1. 若押金单丢失,则不退还押金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不违法。丢失押金单并不会影响交付押金的事实。在对方退还押金时,当事人只需向对方提供一份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八条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二、公平交易权表现在哪些方面 公平交易权表现在以下方面: 1、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2、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结语 1. 不违法,丢失押金单不影响交付押金的事实,当事人只需提供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和第八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包括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以及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2. 公平交易权表现在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以及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和第八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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