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其他女儿与户口本上户主的关系 |
释义 | 户口本上的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中的“其他女儿”指非户主生的女儿,包括后妻带来的女儿等;而“其他亲属”则指兄弟姐妹的配偶或者远方亲戚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户主负责申报户口登记。居民户口簿的填写规定包括户号、住址变动登记、迁入迁出等信息。这些规定对于户口管理具有指导意义。 法律分析 “其他女儿”,指非户主生的女儿,包括后妻带来的女儿,也有可能包括侄女、外侄女等;“其他亲属”,比如兄弟姐妹的配偶或者远方亲戚等。户口本与户主关系包括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另外,律师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居民户口簿的填写规定: 1、户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 2、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住址变动登记——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 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人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5、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填写“久居”。 6、登记日期——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卡时的具体日期。 7、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签章。 8、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户口本上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上面其他女儿和其他亲属是什么意思的回答,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户主是指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人,或者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的人。户口本上的其他女儿指非户主生的女儿,包括后妻带来的女儿,也有可能包括侄女、外侄女等;而其他亲属则包括兄弟姐妹的配偶或者远方亲戚等。户口本与户主关系包括户主的配偶、子女、孙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在居民户口簿的填写中,需要填写户号、住址变动登记、迁入迁出信息等。以上是律师对于户口本上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上的其他女儿和其他亲属的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