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个证人的证言,必须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有效,不然是不能定罪的。在我国,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果证据不充分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的,就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