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证去哪个部门办理 |
释义 | 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土地证办理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相关材料; 3、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比如土地出让合同; 4、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办理土地证的主要条件如下: 1、在土,转让房屋及使用权时,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屋照片及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在土,继承房屋和使用权的,应当提交房屋照片、原土使用证明、公证书或者权利人亲笔签名的协议和街道证明; 3、土,新建房屋登记,需提交土及规划部门的建设批准文件; 4、如土证书遗失或损坏,土权利人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重新申请证书,并在当地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予以撤销,发给新的证书; 5、买卖、继承、赠与的分割,必须由双方到局办理; 6、委托代理人除提交通过上述研究材料外,还应发展提供一个委托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土地证办理流程: 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综上所述,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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