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两份 赠与合同 要哪一份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关于赠与合同的撤销,我国《民法典》中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之分。 任意撤销的行使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方可撤销赠与,而且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法定撤销则是满足一定的条件下,赠与人方可行使撤销权,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受赠人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损害赔偿 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站的立场不一样,拿到的合同有时候也会不一样。一定要分清楚自己是属于哪一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