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根据证据来判断。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所以,只要有证据证明发生性关系时,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无论什么关系(即使结婚了,也存在婚后强奸),都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以强奸罪定罪量刑。现在作为被害人女孩的指控很重要。如果女孩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询问中指控强奸,后来再询问时,不指控强奸,女孩的行为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以诬告陷害罪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