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本法第177条规定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其中的伪造金融票证行为与本条规定的伪造有价票证行为有相似之处:二者在主观方面都有营利目的,在客观方面都实施了伪造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对象不同,伪造有价票证罪的犯罪对象是车票、船票等非金融性质的有价票证;而伪造金融票证罪的犯罪对象则是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信用卡等金融性质票证、由于上述犯罪对象的不同,两种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不同,即客体不同,因而对两种犯罪归入不同案件,所以,对于行为人既伪造有价票证,又伪造金融票证的行为,如果都构成犯罪的,则应以数罪并罚处理。 一、伪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伪造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定罪处罚为: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仿造有价票证罪 仿造有价票证罪的构成:侵犯的客体是有价票证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构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多具有营利的目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