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有关决定制定的,旨在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该规程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标准和补助方式等,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是为了落实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而制定的。规程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包括特困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和临时救助对象等,标准按照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情况确定,并明确了不同对象的补助方式和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规程要求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协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督检查,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同时,规程还要求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社会救助和服务,提高其生活质量和获得感。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身份认定如何进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身份认定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需符合相关审查标准,如没有劳动能力或困难情况下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同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等的调查核实。 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实施,有利于解决特困人员和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提高其生活质量和获得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认真遵守规程相关规定,积极协调和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确保规程的顺利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条例》第十八条 国家对因疾病、意外事故、残疾、失业、缺乏供养或其他原因无生活来源的人员给予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