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必须在出生医院办理吗 |
释义 | 正常的情况下,《出生医学证明》是在宝宝出生的医院办理和领取。 1.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2.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办理时间: 原则上,出生证明要在宝宝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在宝宝出生的医院办理,但每个医院规定的时间不同,有的是60天,如果超过一定的时间范围,就需要到医院指定的地方办理,具体详询当地医院。另外注意,办理出生证明的时候,要在工作日去。 3. 大部分地区的医院规定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用到: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母亲出院结账单、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生育证(准生证)等。 4.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的流程 (1)、凭父母双方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出生医学记录由产房大夫认真填写完整。 (2)、领证人认真、详细检查出生医学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名。 5.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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