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婆能否替代公务员政审? |
释义 | 政审要求公务员考生具备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政审不合格的情况包括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不良行为、犯罪嫌疑、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或旁系血亲。 法律分析 考公务员需要政审外公外婆。根据相关规定政审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拓展延伸 外婆作为代理人进行公务员政审的合法性与可行性研究 《外婆作为代理人进行公务员政审的合法性与可行性研究》 在当前公务员政审的背景下,探讨外婆是否可以作为代理人进行政审引起了广泛关注。从合法性角度来看,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外婆是否符合代理资格,因此需要对相关法律进行解读和探讨。同时,可行性方面也需要考虑外婆的能力、经验和公正性等因素,以确保政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因此,本研究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外婆作为代理人进行公务员政审的合法性与可行性,旨在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通过深入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外婆代理公务员政审的优势和劣势,为未来政策制定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建议。 结语 政审是公务员考试中的重要环节,要求考生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政审不合格的情况包括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不良行为、犯罪嫌疑、与境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有关、直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等。《外婆作为代理人进行公务员政审的合法性与可行性研究》探讨了外婆作为代理人进行政审的合法性和可行性问题,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通过深入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该代理方式的优势和劣势,为未来政策制定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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