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先诉抗辩权是指被告在其被诉前,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原告提起的同样或者相关的诉讼事项进行抗辩,并要求对其后提起的诉讼事项中发生的同样或者相关的事实和证据予以考虑。 先诉抗辩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诉讼权利,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先诉抗辩权通常适用于紧密相关的多个案件。例如,一些诉讼事项在不同的行政部门或法院之间进行处理时,涉及到相同的事实和证据。- 先诉抗辩权通常要求在原告提出诉讼之前行使。被告不能等到已经开始了诉讼程序才行使该权利。- 先诉抗辩权要求被告具备与原告提起的诉讼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如果被告没有在提起原告的诉讼之前行使先诉抗辩权,则可能会导致被告无法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何行使先诉抗辩权?被告必须在原告提起诉讼之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被告提出的抗辩事项与原告提出的诉讼事项有关,并附上与这些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先诉抗辩权是被告在诉讼前保护自己利益的重要手段。被告应该及时行使该权利,以免可能导致无法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被告在其被诉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原告提起的同样或者相关的诉讼事项进行抗辩,并要求对其后提起的诉讼事项中发生的同样或者相关的事实和证据予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