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存单质押? |
释义 | 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质押是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以其签发的未到期的贷款银行存单作为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存单质押有两种方式:一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二是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 法律分析 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其签发的未到期的贷款银行存单作为质押。 存单质押的方式: 1、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 2、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 拓展延伸 存单质押的两种方式 存单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指债务人将自己持有的银行存单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融资,并在存单到期日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存单质押的两种方式分别为质押式和抵押式。质押式是指债务人将自己持有的银行存单直接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融资,而抵押式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房屋或车辆等财产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融资,并将取得的贷款用于购买银行存单。 从法律角度来看,存单质押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程序。首先,债务人需要与债权人签订存单质押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债务人需要向银行申请将存单作为抵押物,并经过银行的审核同意。在存单质押期间,债务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并在存单到期日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存单质押作为一种融资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债务人的资金问题,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债权人可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追回欠款。因此,在选择存单质押时,债务人和债权人需要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并签订完善的合同,以降低风险。 结语 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质押是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以其签发的未到期的贷款银行存单作为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存单质押有两种方式,一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二是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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