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的程序是如何标准的? |
释义 | 律师解答: 当发生工程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应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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