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菏泽供暖标准如下: 1、国家规定的供暖温度为18℃-2℃,也就是16-20℃; 2、室温标准: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3、垂直温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4、水平温差: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5、国家要求北方的最低供暖室温是:住宅16摄氏度以上,写字楼商场20度以上。但人身舒适的室温应在25至22摄氏度之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第五条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