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行发生性关系就一定构成强奸罪吗 |
释义 | 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不一定会构成强奸,但是如果双方签订有分居协议,且协议中明确约定互不享有性权利、不履行性义务或者在离婚诉讼期间强行发生性关系,可能构成强奸。 所谓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丈夫强行要发生性关系能告强奸吗 夫妻同居义务是从自愿结婚行为推定出来的伦理义务,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因此,不区别具体情况,对于所有的婚内强奸行为一概不以犯罪论处也是不科学的。被告人在非正常的婚姻关系中,采用殴打、威胁等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 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强奸罪构成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诱骗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1、诱骗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2、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有严重痴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人,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和被害妇女是否表示“同意”或“反抗”,都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3、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同意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4、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是精神病患者,在妇女的勾引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5、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患有较轻微的痴呆症,在女方自愿或者在女方主动要求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宜以犯罪论处。 诱使他人喝酒并于酒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强奸罪,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其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行为人诱使他人喝酒并于酒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属于违背被害人的意愿,在其处于不知或不能反抗的状态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涉嫌强奸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骗女孩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罪吗 属于强奸罪。如果骗女孩发生了性关系,已经违背了对方的意志,用了胁迫的手段的话,就属于强奸罪,强奸罪有不同的程度等级,如果是和14岁以下的幼女发生关系的话,处罚是非常严重的。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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