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转入资料: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保参保合凭证(去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 转入流程:持以上资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长沙市人社局2楼大厅17-18号窗口办理即可。 ① 有单位接收: 如果参保人是以单位形式参保,在长沙有单位接收,待单位给开立社保账户之后,询问单位人力在哪级社保机构开立了社保账户,届时前去相应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社保转移即可。 ② 以个人形式参保: 若参保人以个人形式参保,请先去户籍所在区的社保局开立账户,例如户籍地为长沙市雨花区,先去雨花区社保局开立社保账户再将社保转回。 一、个人缴费对象 凡具有本市户籍的再就业人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可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 (一)从事个体经济活动或为个体经济组织雇用的员工; (二)到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 (三)自谋职业的员工。 非以上人员不能在个人窗口缴费。 二、缴费程序 (一)领取《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若提供虚假信息者,须独自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二)经我局经办人核准后方能办理缴费手续; (三)选择银行托收交款的,应签订《托收协议书》,并提供个人储蓄开户银行名称及帐户。 (四)选择交现金的,持交款(托收)单到本大厦一楼建行交款,再持交款(托收)单到我局财务处盖章,最后回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确认手续。 三、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按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缴纳,二零零一年费率为14%。 四、受理个人缴费申请时间 每月1日至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