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诉讼过程中,如证据原件丢失,复印件也可以被法院认定为真实有效的证据吗? |
释义 | 在诉讼过程中,如证据原件丢失,复印件也可以被法院认定为真实有效的证据吗?在诉讼过程中,如证据原件丢失,复印件也可以被法院认定为真实有效的证据吗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提供原件,且复印件经法院核对无误的情况下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10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当事人提供证据必须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形,允许当事人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法院才能确认该证据的证明力。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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