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 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7)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