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人给我分手费,违法吗 |
释义 | 索要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双方之间自愿订立的协议是有效的。 分手费在法律条例里并没有,在婚姻关系结束时补偿给对方的也不能称之为分手费,但也区别于财产分配。男方在离婚的情况下承诺了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约定。 那么法院是会支持补偿约定的法律效力。分手费的形成首先要基于男女双方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并且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 一、恋爱期间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吗? 恋爱期间有转账记录是否可以起诉要回,首先要明确转账的性质是什么: 1、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除了应当有如转账等的借款交付行为之外,还应当有借钱合意的成立。因此,原告在以民间借贷这一法律关系起诉时,除了转账记录外,还应当出具双方就该笔转账达成了借贷合意的证据,比如对方明确表示要借钱的消息记录、借条等,否则有可能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2、赠与。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的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但是无偿并不表示是没有条件,赠与根据是否附有条件可以分为无条件赠与和附条件赠与。情侣之间的转账,如果仅仅只有转账记录,没有证据表明属于借款,则有可能被定性为赠与。另外,一些含有特殊意义的转账,一般被认为是表达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比如“520”“1314”等的转账行为; 3、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合法依据而取得利益的同时使得他人遭受损失。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不当得利是基于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给付行为,也被称为给付不当得利。情侣之间的转账往往多而杂,金额大小不一,多数也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给付行为是借贷还是赠与。在此情况下,部分法院认为金钱往来性质及目的往往难以言明,不宜将涉案钱款性质简单认定为民间借贷或赠与。因为双方分手后共同生活或者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已经不能达到,故属于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是接受转账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4、婚约财产纠纷。婚约财产纠纷在我国的传统婚俗中,男女双方谈婚论嫁之时男方往往需要给付女方钱财以表达订立婚姻的诚意,即通常所称的彩礼。此时法律关系虽然属于附条件赠与的范畴,但因其有别于一般赠与,法院审理过程中有单独的案由,即婚约财产纠纷; 5、刑事诈骗。如果一方隐瞒或者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恋爱哄骗对方钱财,达到法定数额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成立诈骗罪,不能仅仅依靠转账记录,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并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才能综合认定。 二、分手后分手费还能回来吗 对于分手费,目前我国并没有做出规定,如果因为分手费,进行起诉的话法院也不会受理。一般来说分手费是自愿行为,对于一方提出支付分手费的要求,自己愿意支付的话,给付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不过如果对方如果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威胁、欺诈行为)取得的能够要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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