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是孩子的母亲来给孩子开出生证明,需要带孩子母亲和父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出院结算单。带着这三样东西来医院就可以了。当然在开出生证明的时候需要给孩子起好名字,一旦出生证明上填写好了名字就很难再更改了。所以要在来之前起好孩子的名字,并且是哪个字也要选好。 2.孩子的父亲自己来办理出生证明的话,需要带孩子母亲和父亲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出院结算单,以及孩子母亲的委托书。 委托书内容是:写明因为什么原因不能来院给孩子开出生证明,委托谁来给孩子办理。签上孩子母亲的名字。 3.如果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其他人来给宝宝办理出生证明,同样是需要带孩子母亲和父亲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出院结算单孩子母亲的委托书,并且需要带来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