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计生随户口走。 计生不可以留在老家,户口在哪,就去哪里的计生部门办准生证。 但如果是新迁到的户口,当地可能还会要你之前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相关的计生证明,之后才给办准生证。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准生证办理材料如下: (1)《生育登记表》1份; (2)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原件供审核,复印件1份签名提交; (3)办理地为现居住地的,另提供办理方居住证供审核,复印件1份签名提交; (4)办理二孩生育登记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户口簿有第一个子女的信息可不提供)(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现在户口办理,只需要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即可以办。不再需要计划生育部门证明。两者现在相互不再干扰。 计生关系的管理比较复杂,类似你的情况一般而言是户籍所在地和人身所在地双重管理模式,人身所在地出具的计生证明时也常要户籍地的证明作为重要依据;生了小孩后,原则上你也应该在户籍地做个登记,以后按计生办的要求定期孕检,不过现实中很多人无法做到; 不过不管人在哪里,当地基本都会给孕龄妇女建立计生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 》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