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单位无故停工如何处理 |
释义 | 可以按合同要求施工方承担工期损失,如继续拒不施工的,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并要求施工方承担违约责任。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供货合同检验不合格怎么办? 合同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如果供货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要求的,供货方构成违约,购货方可以退还货物,并且要求供货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签了不执行怎么办? 合同签了不执行的,如果还没到履行期限的,则另一方只能催告或与该当事人协商要求其履行;如果履行期限届满的,则可要求该当事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违约了还可以继续履行吗 在一般情形下,合同当事人违约了,仍然可以要求履行。如果是构成根本违约,合同的目的已经不能实现,一般会解除合同,不再履行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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