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购买重疾险时有声明过既往病史,会影响麻痹性瘫痪的理赔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的规定,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所知道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然而,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明确告知其既往病史且保险人接受了投保并签订了合同,那么被保险人在理赔时因该既往病史导致的麻痹性瘫痪情况也应该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七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 2.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 《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保险人承保的保险标的或者保险利益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有权请求保险金给付。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 因此,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如实告知既往病史,理论上不会影响麻痹性瘫痪的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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