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放小区门口丢失谁的责任 |
释义 | 快递公司责任: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交给小区物业、门卫签收,由此出现快递遗失的问题,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业主责任:收件人已经同意由小区物业、门卫签收快递,快递公司没有责任。物业公司在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代收包裹,包裹出现问题,业主自己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小区门卫或者物业管理部门有代收快递包裹的义务,也就是说除非小区的物业管理协议上曾经特别标注了有此项服务。或者曾经有业主要求过,物业公司也同意,并且双方针对此事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让物业代收快递的行为属于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货物到达后,快递员应通知收件人并当面送达。快递员未通知或未送达收件人,导致货物灭失的,快递公司承担责任。如收件人不在家或无法取件,快递员应将快件放置于收件人指定的地点,或取得收件人的同意后放置于某地点。如收件人指定将快件存放于门卫、收发室、物业管理办公室,这些地方不同意存放的,收件人与这些地方不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快件灭失的责任由收件人自行承担。如门卫、收发室、物业管理办公室同意存放快件的,收件人和这些地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因该保管为无偿保管,如快件丢失,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快递赔偿流程是:快递赔偿必须符合快递赔偿的规定,如:出现了丢失或损坏等。首先向快递公司提交赔偿请求和相应的证据申请赔偿,快递公司会进行核实调查,若核实情况属实会按照快递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情况不属实则会拒绝赔偿。拒绝赔偿的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途径维护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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