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厅特种作业证办理 |
释义 | 建设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安监局部门或指定的培训中心报名,填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申请表》; 2、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3、经考核合格后,到原培训点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大纲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办证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学历证明; 3、身体体检证明; 4、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培训费缴费发票。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一本证书,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于特殊行业实行准入备案制度所颁发的证书,可证明持证人受过专业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培训,并已在地方 安监局 备案注册。特种作业操作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作业 (含水质化验)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制冷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的其他作业。 法律依据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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