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不诚实的对方当事人,如何有效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遇到不诚实的对方当事人,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有效的维权:首先,收集证据,例如相关的文书、证言、物证等,以证明对方不诚实;其次,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对方进行出庭作证,并对其证言进行质证,以揭露其不诚实行为;最后,对方如果存在虚假证言或证据,可以向法院提出虚假证言或证据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的陈述或者声称不真实的,应当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当事人有意见或者异议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虚假证言或者虚假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综上所述,当我们遇到不诚实的对方当事人时,应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维权,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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