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疫情公积金可以延迟缴纳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按规定予以补缴。在此期间,其缴存职工正常申请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缓缴到期后,单位应按规定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纳流程如下: 1、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老单位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该单位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且缴纳公积金。然后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该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该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2、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已经受单位录用的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登记,并且带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缴纳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