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准备好所需证件和材料: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 3、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4、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5、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6、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包括: 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 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 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三)拿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四)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