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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交社会保险
释义
    法律分析:
    在上海的外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要缴纳社保的,应该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本人一寸证件照1张用于制作《养老金领取证》,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前往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登记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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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1: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