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委托方和受托方区别具体如下: 1、委托方是指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方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在拍卖业务中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 2、受托方是接受他人委托代为办理事务的人。受委托方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方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方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方,因受委托方原因造成委托方损失,受委托方应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第九百二十四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