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2、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3、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4、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5、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8、不按规定超车的9、不按规定让行的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13、逆向行驶的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