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二手房时如何签订居间合同? |
释义 | 签二手房居间合同需注意中介信息真实性、费用明细、支付条件、条款修改;购房前需留意税务发票、贴花、更名手续、物业费、设备保修、各项费用结清等。 法律分析 在二手房买卖中,会出现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情形。那么,签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怎么才能避免出现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纠纷?签二手房居间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签二手房居间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其一,购房人首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等。如果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中介公司未经备案、注册登记或执业经纪人证号名不副实,应立即停止交易,向有关部门核实、举报。 其次,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用所包含的项目。中介除了收取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费外,其余的所谓垫资费、看房费、跑腿费等等都属于“黑收费”。 其三,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的支付条件。原则上是在中介公司促成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支付,但鉴于房屋交易过程中环节较多,可以将中介经纪费的支付与工作进度相结合,做到哪一步就支付哪一步的中介经纪费。 其四,要格外留心定金、订金,预付款,违约金条款。如果是对方提供的为格式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前,最好请专业律师把关,修改、删除合同中对己不利“霸王条款”,增加自身需要的条款,以达到利益平衡,降低纠纷、损失发生。 相关内容: 在二手房交房前,提醒购房者特别留意以下十处易疏漏的环节: 1、买方是否已到税务局开具全额房款发票; 2、新产证上是否已黏贴完税贴花和权证印花税; 3、买方的买卖合同上是否已黏贴合同印花税; 4、房屋内的电话是否已前往电信公司办理更名手续; 5、是否已前往煤气公司办理煤气更名手续; 6、是否已前往物业公司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结清上家与物业公司的各种费用; 7、房屋的维修基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押金收据是否已及时交接; 8、房屋内的各种设备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9、房屋的装修合同与装修发票、保修卡是否已交接; 10、水、电、煤、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是否已结清。 结语 签二手房居间合同需注意:1.核实中介信息,避免交易纠纷;2.明确中介费包含项目,避免黑收费;3.明确中介费支付条件,与工作进度结合;4.关注定金、订金、违约金条款,律师审查合同;购房前需留意:1.全额房款发票;2.完税贴花和权证印花税;3.合同印花税;4.电话、煤气更名手续;5.物业户名变更及费用结清;6.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押金收据;7.设备发票、保修卡;8.装修合同、发票、保修卡;9.水、电、煤、有线电视、宽带费用结清。确保交易顺利,避免遗漏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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